海南海口?首届海南省“最美旅游人”选树活动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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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海南省“最美旅游人”选树活动比选公告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作用,充分展现新时代我省广大旅游工作者凝心聚力、共谋发展的精神风貌,推动我省旅游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厅主要领导指示,结合我省旅游行业实际,我厅将委托第三方承办首届海南省“最美旅游人”选树活动。现拟对此项活动进行公开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首届海南省“最美旅游人”选树活动 二、实施时间 ****年*月-****年*月 三、经费预算 不超过**万元(含税) 四、项目内容 活动包含选树和宣传两环节,选树环节包含评选方案制定、组织推荐、专家评审、网络投票、名单确定、公示公布等内容;宣传环节包含选树工作宣传、现场发布、制做“最美旅游人”宣传片、编印先进事迹册、多媒体宣传推广等内容。 五、申报单位资质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有独立签订合同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资质及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设备和专业人员团队;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承接过类似项目,需提供合同及相关材料); (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提供声明函)。 六、提交材料 (一)报价响应承诺函; (二)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三)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五)无重大违纪声明函; (六)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七)按照项目的内容和评定标准提供相关材料(包括实施方案和经费预算)。 (八)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胶装成册,一式三本及电子版一份。 七、评定标准 (一)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 (二)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硬性条件; (三)按照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合理制定方案,操作性强; (四)同等条件下报价择低原则。 八、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在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官网上公示*天(自公告之日算起),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报名。 (二)请将相关纸质材料密封,并于****年*月**日**:**前送至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白龙南路**号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室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处。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相关文件恕不接收。电子版材料请报送至Lwtglc@***.com邮箱。 (三)确定中选单位后,由中选单位与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 附件:报价响应文件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