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山东省聊城市莘县十八里铺供销合作社的不动产一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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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项目编号SSZC******H*监测编号标的名称山东省聊城市莘县十八里铺供销合作社的不动产一宗转让底价**.***万元挂牌日期****-**-**挂牌截止日期****-**-**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中介机构山东广和土******评估基准日****-**-**评估结果(万元)***.**备案单位其它资产具体信息详细信息暂无交易条件挂牌开始日期****-**-**挂牌公告期** 个工作日是否自动延牌否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支付价款支付要求: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挂牌结果通知单》出具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剩余的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否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山东省聊城市莘县十八里铺供销合作社的不动产,该标的土地使用者为莘县十八里铺供销合作社,地址为十八里铺村,地号为 *****/***,证载土地面积 ****.* 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 ****.* 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长期使用,拍卖土地面积为 ****.** 平方米。
*、宗地四至:东至沙管囱;西至采购站;南至东西大街、北至东西公路;
其他情况详见鲁广和估鉴字(****)第 *** 号报告书。
瑕疵说明:根据政府有关部门回函:该宗土地为征用土地,划拨给本案被执行人,为商业用地。
(*)所拍卖土地使用权,因历史原因形成,存在多数地块分割后,部分被出租的情况,另多数地上建筑物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分属所有不同主体,竞拍人应现场勘验及事先向相关部门了解详情,由此产生的纠纷及清除、拆除与土地使用权权利人不一致的地上建筑物,不属于本次执行处理的范围。另本次拍卖的莘国用(**)***号土地使用权的范围不是该证载明的全部面积,而是重新测绘后的其中一部分。
(*)所拍卖土地使用权,因历史形成的,原始档案登记记载,与现在要求的土地使用权登记要求的内容不尽一致,目前无法查明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情况,成交后因是否缴纳土地出让金及缴纳数额的问题,能否顺利进行产权登记,应事先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详细了解。
(*)所拍卖土地使用权,因历史形成的,原始档案登记记载不全,无法查明各类税费的缴纳情况,成交后各类税费的缴纳,应事先向税务部门详细了解。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方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到相应职能部门(如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等)了解咨询;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存在查封等权利受限的情形,具体以在相关部门登记的资产权属状态为准,受让方须自行查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标的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标的以现状进行交割,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委托方及本中心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受让方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向******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并按网络竞价系统设置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受让方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受让方未履行上述程序,不满足同等条件。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作已通知。
*、标的查看联系人:孙经理 联系电话:***********。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预付款和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委托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向房屋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核实自身是否符合限购政策要求,不符合限购政策要求仍参与竞买的,委托方将不予协助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于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委托方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身份证明赴委托方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交易和权属变更过程中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等,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其他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包括但不限于欠缴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用等)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自行办理水、电、煤、暖等其他户名变更手续。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意向受让方承担。具体费用等有关问题由受让方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确认,并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和交割,如标的权属登记以外部分存在纠纷或者需要恢复原状,由受让方自行解决。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承担标的可能存在的无法进行权属过户的风险和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交接标的过程中,涉及需要法院强制执行或相 关方协助执行的,由受让方自行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或请求法院向有关方出具要求其协助执行的司法文书。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要求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项目成交后,受让方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无息退回。受让方未遵守上述承诺或不按期付清交易余款和交易费用或放弃受让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报价周期内若无竞买人响应底价,则项目不成交,所有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息退回。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其他费用后,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委托方出具的划款申请文书后,将相关款项划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处置方案组织交易方式动态报价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是否需要登记审核是受让方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是否允许联合受让否是否允许网上报名允许保证金交纳规则收取方案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万元。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保证事项受让方应按约定与委托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委托方基本情况委托方名称莘县人民法院委托方基本情况机构地址山东省聊城市莘县负责人--机构性质机关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企业内部决策情况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交易机构联系人王先生交易机构联系电话****-********交易机构联系传真交易机构联系邮箱peym@sdcqjy.com看货联系人郝经理看货联系电话****-********补充披露信息暂无补充披露信息附件材料评估报告查看附件材料暂无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