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2024年3月4日至3月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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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iclecontent****年*月*日至*月*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序号文 件 名 称文 号发文日期*关于******年产***万平方米PVC同质透心地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台环建(三)[****]**号台环建(三)【****】**号******年产***万平方米PVC同质透心地板生产项目.pdf*月*日*******年产*****吨履带铁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台环建(三)[****]**号台环建(三)【****】********年产*****吨履带铁齿项目.pdf*月*日*关于赛福扣件系统(浙江)有限公司年产***万套铁路扣件系统集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台环建(三)[****]**号台环建(三)【****】**号赛福扣件系统(浙江)有限公司年产***万套铁路扣件系统集成项目.pdf*月*日*关于******年产*****吨金属汽车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台环建(三)[****]**号台环建(三)【****】**号******年产*****吨金属汽车配件项目.pdf*月*日*关于三******年产**万方商品混凝土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台环建(三)[****]**号台环建(三)【****】**号三******年产**万方商品混凝土技改项目.pdf*月*日*、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台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椒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