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阳农转用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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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转用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来源:平桥区政府点击:农转用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依据土地现状调查情况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平桥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了农转用补偿安置方案。经研究,现将拟定的农转用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农转用范围农转用范围为肖王镇许岗村等,四至范围:东至许岗村,南至许岗村,西至许岗村,北至许岗村。具体范围以土地勘测定界为准。二、土地现状农转用土地总面积*.****公顷,其中农用地*.**** 公顷(耕地*.****公顷)。三、农转用目的拟农转用土地用于实施商业服务业用地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的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农转用土地情形。四、补偿方式和标准*、补偿方式采取货币补偿。*、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参照信阳市《关于调整信阳市市区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信政〔****〕*号)规定执行。五、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区政府计划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安置:就业安置。平桥区内各企业招收工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被安置补偿农民。六、办理补偿登记的时间、地点、方式被农转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土地权属的相关证明材料到肖王镇人民政府办理土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逾期未办理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调查结果为准。七、异议反馈渠道被农转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认为拟定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肖王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意见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意见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无异议。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特此公告。平桥区人民政府****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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