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4年3月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相关部门意见*年年产***万双鞋制品项目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临城镇土埔村工业区同兴路*-*************项目位于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临城镇土埔村工业区同兴路*-*号,租赁上******已建的闲置厂房,用地面积****平方米,建设年产***万双TPR鞋底生产线。项目以TPR胶粒、色粉为原辅材料,主要生产工序包括:混料、注塑成型、修边、检验、破碎。(一)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破碎工段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m高的排气筒排放,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二)水污染防治。做好厂区雨污分流,注塑机注塑后使用的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上杭佳波污水处理厂。(三)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规划厂区生产工艺布局,对主要产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范建设厂内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设施,加强资源化回收利用,废包装材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废品回收商回收;废活性炭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人员清运。(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根据《报告表》核算,项目建成后新增排放挥发性有机物(VOCs)*.**吨/年。项目报批前,建设单位按规定公开了环评报告全本。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营运中心L幢供销大厦**楼 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附件下载: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