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伊春伊春市金林区人民检察院车辆转让(四次)标的物3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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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金林区人民检察院车辆转让(四次)标的物*项目编号*****************
成交结果公示按照相关规定,受伊春市金林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车辆竞价处置,现将成交情况公示如下:
*、标的名称:伊春市金林区人民检察院车辆转让(四次)标的物*
*、处置方式:转让
*、竞价底价:*.*万元
*、成交金额:*.**万元
*、竞得人(受让方):杨俊
联系电话:***********
联系人:杨俊 转让方与竞得人(受让方)须在本公告发布后*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受让方)按合同约定价款一次性支付到合同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