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广德市杨滩镇乡村振兴及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桐花段)工程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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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文本 各投标人:
现就广德市杨滩镇乡村振兴及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桐花段)工程(项目编号:GDS-GC-GK-*******)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如下:
*、原招标公告*.*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有类似景点业绩或乡村运营管理业绩或集市活动业绩或夜市经济业绩,提供合同或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
现修改为:“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有类似景点运营业绩或乡村运营管理业绩或集市活动运营业绩或夜市经济运营业绩,提供合同或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投标人业绩:“本项目评审的企业业绩数量为*个。投标人或投标人的联合体成员施工业绩:自****年*月*日以来,完成过单个项目金额≥***万元的类似乡村人居环境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分,本项最高得*.*分。注: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表)。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表)应具备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四方盖章。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表)时间为准。”
现修改为:“本项目评审的企业业绩数量为*个。投标人或投标人的联合体成员业绩:自****年*月*日以来,完成过单个项目金额≥***万元的类似乡村人居环境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分,本项最高得*.*分。注: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表)。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表)应具备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四方盖章。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表)时间为准。”
广德市杨滩镇人民政府**********年*月*日关联文件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