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犍为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拟同意犍为县清溪英姿艺术培训有限公司设立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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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四川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四川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川教函〔****〕***号文件精神,结合材料审核及现场勘验情况,对拟同意犍为县******设立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犍为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反映。联系电话:****-*******犍为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