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农业生产发展专项-2019年兴安盟科右前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耕地指标挂牌出让公告(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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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存证时间:存证哈希值:区块高度:农业生产发展专项-****年兴安盟科右前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耕地指标挂牌出让项目(二次)兴公资交易【****】补耕***号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自治区补充耕地指标挂牌出让交易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号)、《关于加强自治区补充耕地指标管理的通知》(内自然资字〔****〕*** 号)等规定,科右前旗人民政府对农业生产发展专项-****年兴安盟科右前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耕地指标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交易补充耕地指标情况
项目名称:《农业生产发展专项-****年兴安盟科右前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耕地指标挂牌出让项目(二次)》,位于科右前旗科尔沁镇、大石寨镇、巴日嘎斯台乡、归流河镇,入库项目备案编号G**************。新增耕地***.****公顷,新增粮食产能******.**公斤,补充耕地指标符合交易条件。现计划交易耕地占补平衡新增耕地面积**.****公顷、粮食产能*****公斤;新增耕地指标挂牌起始价为**万元/公顷、粮食产能挂牌起始价为**元/公斤。新增耕地指标增加幅度为*.*万元,粮食产能增加幅度为**.*万元。耕地面积交易总价****万元,粮食产能总价***万元。
二、竞买资格条件及时间安排
(一)竞买资格要求:竞买人为兴安盟范围内市、旗、县人民政府。
(二)时间安排
*.公告期:自****年*月**日*时**分起至****年*月**日**时**分止。
*.竞买资格申请:自****年*月**日*时**分起至****年*月**日**时**分止。
*.网上挂牌报价时间:
耕地数量(交易标的编号XAMBGSL-****-*)自****年*月**日**时**分起至****年*月**日**时**分止。
粮食产能(交易标的编号XAMBGCN-****-*)自****年*月**日**时**分起至****年*月**日**时**分止。
*.网上限时竞价开始时间:项目挂牌期截止,有两个以上竞买人参与挂牌报价,进入限时竞价环节。
三、网上竞买申请登记
本次补充耕地指标出让采用网上申请登记的方式,竞买人在报名期内插入CA数字证书使用IE浏览器登录补充耕地指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资料填写并获取竞买资格。
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系统内操作指南。
四、网上挂牌报价
公告期结束后项目进入挂牌期,竞买人插入CA数字证书登录补充耕地指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挂牌报价。挂牌期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起始价确定为预竞得人,报价低于起始价不成交。项目挂牌期截止,有两个以上的竞买人参与挂牌报价,系统自动进入三分钟询问期,询问期倒计时截止后进入限时竞价。
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系统内操作指南。
五、网上限时竞价
竞买人需在系统设定的倒计时时间内进行报价,直至倒计时结束无人出价限时竞价结束,产生当前最高报价,不低于起始价的确定其为预竞得人,低于起始价不成交。
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系统内操作指南。
六、CA数字证书的获取
(一)CA数字证书的获取竞买人持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各执行机构申请的CA数字证书且在互通名录内,均可参与本次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活动。
注:
(*)CA数字证书办理方法及办理时间请咨询对应CA数字认证机构。
[if !supportLists](*)[endif]已在对应CA数字认证机构办理CA数字证书的竞买人,可直接绑定使用,无需重复办理。
[if !supportLists](*)[endif]中心现已引进*家CA锁办理企业,竞买人可自行选择任意一家企业办理CA锁,线上线下均可办理,办理流程及收费标准详见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办事指南。办理地址: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罕山中街**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盟公安局办公楼)一楼***、***,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电话:****-*******(江苏翔晟)、****-*******(内蒙古一证通)、****-*******(内蒙CA)。
(二)CA数字证书驱动下载及系统绑定
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系统内操作指南。
七、上传资料
竞价结束后,最高报价人需:
(一)自****年*月**日**时**分起至****年*月**日**时**分止登录交易系统,依次点击“我的文档”按钮、“我的成交通知书”按钮、相应交易标的栏的“上传资料”按钮,完成资料上传。最高报价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资料,视为违约行为,将被纳入黑名单,本次交易活动终止。
(二)上传材料(原件):
(*)竞买申请书(加盖公章);
(*)人民政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业务办理人员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加盖公章,制式文本详见附件)。
八、竞买资格确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获得竞买资格:
(一)竞买人资格不符合规定的;
(二)竞买人上传申请文件不齐全的;
(三)不符合竞买申请的其他情形。
九、成交确认
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竞得人可登录交易系统自行打印《补充耕地指标成交通知书》。
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系统内操作指南。
十、指标交易价款的缴纳
指标竞得人与指标出让人须在三十日内签订《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合同》,按《合同》约定期限将交易价款支付给指标出让人。
十一、其他事项
(一)竞买人在竞买资格申请期间,需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资料,自行判断并承担风险。
(二)一经成交确认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挂牌出让文件和有关书面承诺承担责任。
(三)本次挂牌出让不收取交易保证金及服务费用。
(四)通过交易所得的补充耕地指标,仅限用于竞得人本地的耕地占补平衡,不得再次进入市场交易。
(五)竞买人如对交易系统使用操作有疑问,可以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首页点击“服务指南”栏目,在子菜单中点击“办事指南”,查看内蒙古自治区补充耕地指标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策、刘航
联系电话:****-*******
公告网站: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http://***.******.***.**:****/trade-engine/trade/index
附件:授权委托书样式补充耕地指标挂牌出让一览表耕地面积粮食产能**公顷*****公斤耕地指标挂牌起始价粮食产能挂牌起始价**万元/公顷**元/公斤耕地面积总价粮食产能总价****万元***万元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附件授权书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