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内江作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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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川****民初****号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川****执***号的要求,将被执行人徐红英、吴红兵所有的,坐落于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连界镇老街***号*幢*单元*层*号的不动产过户到康小平名下,因康小平无法提供上述不动产的《不动产权证》,现我中心对证号为房产证号:*********的《不动产权证》公告作废。威远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年*月**号威远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威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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