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关于深圳市目标训练健身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案的催告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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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  你(单位)未经许可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本机关于****年*月**日已作出并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南)文综罚字〔****〕第********号),对你(单位)作出责令限期**天关闭泳池,没收违法所得****元(伍仟贰佰陆拾捌元)的行政处罚,并要求你(单位)于收到决定书**日内缴纳违法所得。你(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该处罚决定。  现本机关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履行催告书》((深南)文综催字〔****〕第********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请你(单位)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履行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该期限内向本机关提出。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缴款方式:请持原处罚决定书到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各支行或交通银行深圳分行各支行缴纳违法所得。  你(单位)收到《行政处罚履行催告书》后,应及时联系我局执法人员并完善后续法律程序。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新路****号  深圳市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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