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木兰县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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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监理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原文链接地址木兰县****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监理 更正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本项目现在对招标文件做如下更正: 投标文件格式中【八、投标承诺书】中第二条、第七条内容更正为: “二、我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近*年(****年*月*日至开标当天)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七、我公司承诺:本项目拟派所有人员均须为本企业在职员工。如我单位中标,我单位以不低于《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号)文件规定要求配备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我单位保证派往******在职人员,相应社保证明真实有效。在合同谈判及项目执行阶段,招标人有权依据项目规模情况要求我单位增派岗位及现场监理人员,我单位无条件配合。如无法达到招标人要求或实际到场监理人员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监理人员不符率超过**%,招标人有权对我单位处罚,******完全理解并接受。” 请各投标单位以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进行投标。 本次澄清修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与本次澄清修改不符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为准,本次澄清修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各投标单位需以本次澄清文件为准。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木兰县招标投标工作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木兰县乡村振兴局 地 址:木兰县第二行政办公区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机构:黑龙江******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号*层 邮 编:****** 联 系 人:林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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