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信阳市生态环境局信阳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分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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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生态环境局信阳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分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河南原文链接地址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信财磋商采购-****-** *、采购项目名称:信阳市生态环境局信阳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信财磋商采购-****-**-* 详见附件 ******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博体路*号郑州报业大厦B座**层 *,***,***.** 元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信阳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分项目 详见附件 合格(符合采购人要求及现行国家、省、市技术标准及相关管理规定) 自合同签订之日*个月 详见附件三、评审专家名单 邹法俊(业主评委)、霍霖、吴朝宇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文件的规定收取代理费用,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质疑函内容须含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质疑事项、诉求及必要的事实依据等),须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信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十六大街与新五大道交叉口往南***米路东 联系人:董女士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普惠路**号*号楼*单元**层****号 联系人:李洪战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洪战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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