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集贤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五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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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贤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五标段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原文链接地址集贤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集贤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码:SL****G************
三、现澄清如下: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四标段:贰拾伍万元;五标段:贰拾伍万元;六标段:贰拾伍万元;七标段:壹拾伍万元;”
现变更为“投标保证金:四标段:壹拾万元整;五标段:壹拾万元整;六标段:壹拾万元整;七标段:壹拾万元整;”
[if !supportLists]*、[endif]原招标文件中“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近*个月(****年**月至****年**月)本企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现变更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个月(****年**月-****年*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if !supportLists]*、[endif]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已变更,工程量清单重新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以最新版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注: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集贤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人:集贤县农田建设发展中心
联系人:房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转***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