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资溪县]抚州静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资溪县县级储备粮信息化建设项目(FZJX-GK-24001)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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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关于资溪县县级储备粮信息化建设项目(FZJX-GK-*****)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资溪县县级储备粮信息化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 )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FZJX-GK-*****项目名称:资溪县县级储备粮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 元最高限价:******.**采购需求: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抚资购****F*********资溪县储备粮食信息化建设项目*项******.**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个日历日内完成整个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开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开标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在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税凭证或证明;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罚款等行政处罚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 ******信用证明(操作步骤: ① 登录“信用中国http://***.******.***.cn/”首页,在“信用信息”******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②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首页,点击“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入,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操作步骤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提供信用信息截图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信用报告
投标******信用证明(按照《中共资溪县委办公室、资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资办[****]***号)的要求,必须提供取得中国人民银行征信备案牌照及资溪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可以选择网络或现场办理,地址:资溪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楼企业征信窗口(资溪县新世纪幼儿园旁)、联系电话:****-*******】;(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注:资格要求第一条a-f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附件*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前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投标人必须将以上资料上传至电子版投标文件中,投标人上传的材料必须为清晰件,如因清晰度而影响评审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 )方式: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 )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售价:*.**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地点:资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资溪县三江路口自然资源局七楼)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提交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加盖电子签章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本项目是否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是 否
*、投标保证金:按照《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赣财购[****]** 号)和《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的通知》(抚财购[****]** 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需要政府采购合作融资贷款的,请在抚州市财政局官网“政府采购-政采贷专区”了解融资贷款政策,也可向资溪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温馨提示: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不需要到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纸质保函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现场签到环节改为网上签到,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线上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未按时网上签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政府采购).各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软件相关问题可直接******免费客服电话:***-***-****。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资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资溪县城西大道政府大楼内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抚州******地址:资溪县鹤城镇建设东路**号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龚先生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