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湖源人,壶源溪及支流严禁非法捕捞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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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壶源溪及支流严禁非法捕捞告知书尊敬的湖源群众:壶源江是我区“一江十溪”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湖源人民的母亲河。近年来,通过全乡群众的共同努力,壶源江及支流原生态的景观,吸引着八方来客,是我们今后打造“全域景区、美丽源乡”的重要基石,而少数非法捕鱼者为了一己之私,给壶源江及支流的渔业生态带来了极大的破坏。为维护壶源江及支流的良好生态环境,根据相关规定,壶源江及支流全年禁止电鱼、炸鱼、毒鱼、网鱼等非法捕鱼行为,违者将依法进行处置。同时,根据浙江省钱塘江流域禁渔制度规定,壶源溪纳入****年钱塘江禁渔范围,禁渔时间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禁渔期间将组织开展禁渔专项执法活动,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鱼行为。对违反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希望广大群众能积极举报违法捕鱼行为,共同维护壶源江及支流生态。对提供电鱼、毒鱼信息并查实的,对举报人给予***元/次的奖励;对提供非法网鱼信息并查实的,对举报人给予**-***元/次不等的奖励。区、乡两级举报电话:公安***(常安派出所********),渔政部门********,乡**小时值班电话********,也可直接拨打所在村干部电话。杭州市富阳区湖源乡人民政府****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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