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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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规定,*月**日,由县司法局会同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据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年满二十八周岁;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等,还需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两次。公民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年拟选任人民陪审员**名。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产生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产生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名。(记者 张伟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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