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萧县人民医院新院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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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萧县人民医院新院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文件的疑问回复
各潜在投标供应商:
萧县人民医院新院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项目(项目编号:EP-XXQT*******)对有关疑问事项回复如下。
疑问事项*:响应文件盖章是否可以为宿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的电子印章。
回复:请根据招标文件第**页第**条内容,自行判断。
疑问事项*:“第三章服务需求——四、物业管理服务(保洁、医废、综合服务中心)主要内容”中提到的高、低压电工证,制冷设备维修工资格等证书是否需要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回复:不需要,按文件要求执行。
疑问事项*:“第三章服务需求——五、其它要求——*、投标人管理服务能力要求”中的经验要求,响应文件中是否需要提供同类业绩合同,服务内容包含医院护工管理服务、医院医疗运送管理服务、医院医疗陪护管理服务、大型医院机电设备运行维护管理服务、医院防止交叉感染服务。
回复:不需要,文件第三章第五项中,未要求提供业绩,本项目业绩要求仅在评分办法里履约能力中做要求。
本回复内容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回复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回复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回复内容为准。
给潜在投标人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萧县人民医院**********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