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来安县商务中心食堂服务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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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来安县商务中心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内容如下: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资信评审细则中“*、企业实力:*、竞标食堂的企业,在滁州市范围内有正在经营的酒店或餐饮,经营面积达到****平方米及以上,至少有**个包间的得*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个体工商户经营资格且法定代表人或经营人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注:提供营业执照、房产证明(或租房合同)复印件、酒店门头现场照片及包间实景照片彩色打印件。不接收参股管理或托管经营管理的酒店。”
现修改为:“*、竞标食堂的企业,在滁州市范围内有正在经营的酒店或餐饮,经营面积达到****平方米及以上,至少有**个包间的得*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个体工商户经营资格且法定代表人或经营人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注:提供营业执照、房产证明(或租房合同)复印件、酒店门头现场照片及包间实景照片彩色打印件。”
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信息
名 称:来安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来安县来安大道
联系方式:梁越***********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来安县万城国际*号楼****室
联系方式:阮海兵***********、***********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越、阮海兵
电 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