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仁寿县支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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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因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序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权利人权利类型不动产坐落备注*川(****)仁寿县不动产证明第*******号******仁寿县支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预告抵押注销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景观大道三段***号(万科˙城市之光)**幢*单元*楼***号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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