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辽宁省沈阳市城区动静态交通融合提升PPP项目工程预算编制复核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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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开始辽宁省沈阳市城区动静态交通融合提升PPP项目工程预算编制复核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信息发布时间:****/*/**】【我要打印】【关闭】辽宁省沈阳市城区动静态交通融合提升PPP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TP********* 工程名称 辽宁省沈阳市城区动静态交通融合提升PPP项目 标段编号 ******TP*************** 标段名称 辽宁省沈阳市城区动静态交通融合提升PPP项目工程预算编制复核服务项目 建设单位 沈阳市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填报单位 沈阳建****** 工程类别 其他项目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年**月**日 公示结束时间 ****年**月**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 建设地点 沈阳市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辽宁蓝天****** ****** 辽宁****** 项目负责人 李广志 段少佐 于作维 注册资格 注册造价师 一级注册造价师 注册造价师一级 证书编号 建[造]************** 建{造}************** 建[造]************** 投标报价 **.******万元 **.******万元 **.******万元 工程工期 *** *** ***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工程造价甲级 工程造价甲级 工程造价甲级 评审得分 **.* **.* **.* 企业业绩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辽宁蓝天****** ****** 辽宁******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TPBidder *.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正文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