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延庆北京市延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凯居(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告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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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于****年*月*日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北京市延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因当事人下落不明,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当事人公告送达《北京市延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前往北京市延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取《北京市延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详情见附件。 凯居(北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