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泸州市财政局严把“五关”加强资产出租管理点击数: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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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泸州市财政局加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管理,严格规范办理程序,在单位资产出租工作中严把“五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收益最大化。一是严把“申报关”。行政事业单位出租资产,应按规定权限报主管部门审核,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出租资产评估价值***万元(含)以上的,经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初审后,由主管部门报请市政府审批后方可实施。二是严把“评估关”。严格按照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单位出租资产必须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出租价格进行评估,并以评估报告确定的价格作为公开招租底价,实行公开竞价招租。三是严把“招租关”。资产出租事项经批准后,单位通过公共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租信息,实行公开竞价招租,确保资产出租“公开、公平、公正”。四是严把“合同关”。通过公开招租确定承租人后,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年,承租方对承租资产因投入大、成本高等情况,合同期限确需超过*年的,需报市政府审批。合同签订后**日内报市财政局备案,并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逐一记录相关情况。五是严把“入库关”。完善资产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要求资产出租收入严格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财政国库。加强资产出租收入的监督检查,确保资产出租收入应收尽收、应交尽缴。****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实现资产出租收入****万元,较****年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