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招标公告]陶堰街道南湖村露天场地租赁权项目竞价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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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堰街道南湖村露天场地租赁权项目竞价公告(第二次)
受绍兴市越城区陶堰街道南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定于****年*月**日**点**分在绍兴市越城区陶堰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陶堰街道办事处大门对面)*楼招投标中心举行“绍兴市陶堰街道南湖村露天场地租赁权项目竞价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if !supportLists]一、[endif]竞价项目及标的
*、本次竞价项目:序号实际租赁面积(亩)单价(元/亩·年)总价(元/年)*************、租赁年限:三年,承租者在合同签订日前一次性交清第一年租金,后二年租金一年一付,先交租金后使用。
*、评估底价:全部总价:*****元/年。采用“一次性明标暗投”方式进行竞投,全部总价最高价中标(四舍五入精确到元)。
二、现场踏勘时间及联系人
现场踏勘时间:公告之日起三日内到现场踏勘(踏勘前须向招租人领取《现场踏勘表》,报名时须提供招租人签字的《现场踏勘回复联》)。
现场踏勘联系人:陶月承,电话:***********。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报名时间:****年 * 月 **日-****年*月 **日(上午*:**至**:**,下午**:**至**:**,除双休日)。
*、报名地点:浙江******(绍兴市越城区天境南苑B*—***室)
*、报名费:/元。
*、竞价保证金:伍万元整(*****元),可采用电汇、转账、支票、现金缴款单等形式,报名时必须提供交纳凭证。单位、户名:绍兴市越城区陶堰街道南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银行:恒信农商银行陶堰支行,账号:**************。(特别提醒:款项来源,以公司名义报名的,写公司名称;以个人名义报名的,写个人姓名。)。
注: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权,原承租人如需参加的,则应按本公告中的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否则视作放弃相应权利。
*、报名对象的基本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自然人报名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委托报名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须提供招租人签字的《现场踏勘回复联》;
(*)若中标竞价保证金转为租金,未中标者于中标公示结束后*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竞价保证金,中标人合同签订之日需另行交纳*万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具体内容详见本次竞价活动的竞价文件;
(*)竞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竞价保证金现金交纳凭证。
四、本次竞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名或竞价。
五、合同签订时间和违约责任
签订合同:竞得人需在****年 *月**日**时前签订合同,逾期不签订的视为违约,竞价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六、竞标时间、地点和竞标方式
*、竞标时间:****年*月**日**时**分(逾时视为弃权);
*、竞标地点:绍兴市越城区陶堰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陶堰街道办事处大门对面)*楼招投标中心。
*、竞标方式:本次竞价为有底价竞价方式,采用“一次性明标暗投”方式进行竞投,全部总价最高价中标(四舍五入精确到元)。
*、租金支付:一年一付,在到期前一个月内付清下一年的年租金。
*、签订合同:中标人需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三日之内签订合同。逾期不签订的视为违约,没收全部竞价保证金的作为违约金。
七、本次竞价活动委托浙江******代理并由绍兴市越城区陶堰街道南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实施。
联系人:陶月承(陶堰村),联系电话:***********。
联系人:余磊(浙江金邦),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洁(陶堰街道农村三资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八、本次竞价的详细资料请参阅竞价文件,有关竞价资料可在报名时索取。竞价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九、其他: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陶堰街道年度招标代理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竞价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以现金的方式交纳中标服务费(不足****元按****元收取);(*)中标服务费在领取项目成交确认书时交纳。
十、备注:若本公告相关内容及资料与正式发出的竞价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竞价文件为准。绍兴市越城区陶堰街道南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浙江******
绍兴市越城区陶堰街道农村三资管理办公室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