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多利(成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35%股权及相关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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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利(成都)********%股权及相关债权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G*****SH*******-*项目名称
多利(成都)********%股权及相关债权转让方名称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转让比例
**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重要信息披露
*、本次转让标的转让底价合计为***万元人民币,其中多利(成都)********%股权(简称“标的股权”)的转让底价为*.****万元人民币,标的债权的转让底价为***.****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如形成竞价,增值部分为标的股权的溢价。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意向受让方不得为股权回购义务人或其关联方;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下,在挂牌期满前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挂牌期满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受让转让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转让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该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额原路返还。
*、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受让申请及交易保证金的,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转让底价的价格受让转让标的,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平台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转让底价的,确定受让方。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除非交易双方另有约定,受让方应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之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且收到转让方书面通知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材料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向相应竞买人索赔。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平台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一经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递交了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转让公告之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及相关交易条件、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及转让标的的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递交如下书面承诺内容:
(*)我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自愿接受全部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我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及相关交易条件、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决定受让转让标的。我方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及转让标的的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我方对照本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公告所列的受让方资格条件,已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符合本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条件,有权受让标的、已获得签署和履行本次交易的相应授权或批准,且与股权回购义务人无任何关联关系,决定申请受让本标的,并自行承担本项目受让不能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等;
(*)以上承诺不可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