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镜湖区张家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视力筛查仪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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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张家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视力筛查仪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鑫招采【书】(****)第***号 二、项目名称:镜湖区张家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视力筛查仪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环湖东路***号森林橙堡公寓A幢A*** 中标金额:******.**元 评审专家名单:徐慧莉、李海燕、陈圣杰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按招标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业绩:*、合同名称:蜀山区南七卫生中心儿童保健室双目视力筛查仪、超声骨密度仪、医学测听仪采购; *、合同名称:潘集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视力筛查仪、听力筛查仪、儿童卧式体检仪采购安装项目。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镜湖区张家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芜湖市******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绿地新都会A座*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延玉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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