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高青县司法局高城司法所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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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消费者法律意识,降低消费风险,加强维权意识,共建和谐消费环境。近日,县司法局高城司法所联合高城市场监管所在镇政府驻地开展“健全消费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放心消费环境”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活动中,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民法典》相关法律法规,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欺诈消费进行了着重宣传,指导群众遇到此类问题应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醒消费者在消费购物时一定要注意甄别防伪标识,谨防上当受骗,并为陷入消费纠纷的群众提供了法律指引,告知其一定要留存相关证据,可以寻求当地消协积极介入处理消费纠纷,也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下一步,高城司法所将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增强消费者维权保护意识,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降低群众消费风险,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