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县住建局召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深化推进宣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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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切实保障农民工和施工企业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月**日,县住建局组织召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深化推进宣贯会。各镇建设和生态管理局负责人、开发区建管站站长;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共***余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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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重点对****年工程建设领域根治欠薪工作成果进行回顾总结,分析现阶段经济形势对工资保障工作带来的影响以及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部署今年我县工程建设领域实名制管理重点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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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工资保障事关千家万户、民生大计,是一项系统性、常态化的政治任务,欠薪根治工作务必动真碰硬。要强化人员履职。加强对施工、监理单位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的监管,提升施工现场管理水平,压紧压实参建单位主体责任,防范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同时,有效防范转包、违法分包等市场不规范行为发生,建立良好的建筑市场秩序。要规范工资发放。一是总承包企业实名制考勤信息与工资发放信息要做到按月核对;二是总承包企业要及时将审核无误的工资表送达开设专用账户的银行进行代发;三是专业承包企业、劳务企业如不依据劳动合同约定,按月提供经农民工签字的工资支付表的,将列入全省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负面清单”。要落实主体责任。建设单位是资金的源头保障,务必尽好人工费拨付以及工资发放的监督责任;施工总包单位是实名制管理第一责任主体,劳资员的配备、民工进场前劳动合同的签订、施工考勤以及工资表的审核和发放等,每个环节都要落到实处;监理企业应担负起实名制管理过程中承上启下,过程监管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