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关于公安~燕塘35千伏线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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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管理办法》(桂水规范〔****〕*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取消,改为生产建设单位自主验收。我局组织验收工作组开展公安~燕塘**千伏线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现将该项目验收情况公示。
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二、项目建设单位:******贺州供电局
通讯地址:广西贺州市潇贺大道****号,邮编:******,联系人:施国庭,联系电话:***********,电子邮箱:******.cn附件:
*.公安~燕塘**千伏线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公安~燕塘**千伏线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相关附件*.公安~燕塘**千伏线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公安~燕塘**千伏线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