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集贤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十一标段(太山村、太辉村、太安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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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贤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十一标段(太山村、太辉村、太安村)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原文链接地址澄清公告(二次) 致各投标单位: 原招标文件中: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市场调节价按中标金额的*%计取;现更正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市场调节价按中标金额的*%计取。 本次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上内容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文件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集贤县农业农村局监督单位:集贤县农业农村局 电    话:*********** 招 标 人:集贤县农田建设发展中心 地 址:集贤县 联 系 人:房先生 电 话:*********** 招标机构:黑******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爱达尊御Loft**楼****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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