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办事处关于废止《石湾镇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石湾镇街道特色小镇星级企业成长促进方案〉的通知》的通告(禅石办〔2024〕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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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规范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石湾镇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石湾镇街道特色小镇星级企业成长促进方案〉的通知》(禅石办规〔****〕* 号)现已到期,经评估审查,我街道决定废止《石湾镇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石湾镇街道特色小镇星级企业成 - * - 长促进方案〉的通知》(禅石办规〔****〕* 号),该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附件下载:禅石办〔****〕**号(关于废止《石湾镇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石湾镇街道特色小镇星级企业成长促进方案〉的通知》的通告)石湾镇街道办事处**** 年* 月** 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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