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义东高速公路东阳段、甬金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宁波至金华段(金华段)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第2次采购)第1次澄清回复/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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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东高速公路东阳段、甬金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宁波至金华段(金华段)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询比采购(第*次采购)补遗书(第一号) 致各投标人:本补遗书作为义东高速公路东阳段、甬金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宁波至金华段(金华段)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第*次采购)(项目编号:XM****YXBC-ORGCODE-****/**)采购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遗书发给所有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本补遗书内容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对询比采购文件中评审办法的补充根据询比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第三条评审方法第*项报价评审的规定,现补充报价评审内容: (*)计算范围: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响应文件进入评分范围。 (*)评审价: 为响应文件响应函中的文字报价。 (*)基准价的确定: 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 (*)根据评审价与基准价对比,计算供应商的报价得分值。即: 当评审价Ai基准价C时,报价得分S=评审价权重分值*[*-β(Ai-C)÷C]; 当评审价Ai≤基准价C时,报价得分S=评审价权重分值*[*+β(Ai -C) ÷*C]β值取值范围为*.*~*.*(本项目β取值*.*)。报价得分计算结果保留小数*位。 以上补充部分在询比采购文件相应章节中已作同步修改。原询比采购公告中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启时间为****年*月**日**:**,补遗后,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启时间相应顺延为****年*月**日**:**。 采购单位:****** ****年*月**日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s://***.******.***/cms/channel/*ywgg*fw/*****.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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