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关于开展2024年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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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开展****年肇庆市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现组织开展我区****年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原则上是县(区)级农业规模企业。 (二)营业执照记载信息与实际运营情况一致。 (三)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销售收入(交易额)占总销售收入(总交易额)**%以上,或涉农业务收入占总收入**%以上。 (四)企业信用良好,经营规模、效益、质量、带动能力、竞争能力达到规定标准。 二、申报时间 请各有申报意向的企业,于*月**日前将以下纸质材料一式四份报肇庆市高要区农业农村局,同时报送电子资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 (一)肇庆市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表(附件*); (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企业二年内(****年*月至****年**月)依法纳税情况、有无重大涉税违法问题的说明; (四)企业****和****年度无拖欠职工工资、未欠缴职工社会保险费等情况的说明; (五)企业征信情况或银行信用评级情况; (六)生产基地(加工基地、交易场所)的产权证或企业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土地、生产设施使用合同、协议等复印件,加工、贮藏保鲜等设施照片; (七)企业提供与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村经纪人、农户或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农产品购销、订单农业、入股分红、利润返还等合同、协议复印件。****和****年企业带动农户数量及带动农户增收情况说明(企业与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联系,请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供); (八)企业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 (九)表明企业及产品竞争力情况属实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办法》中“肇庆市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运行监测指标”的相关内容); (十)企业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的专题介绍材料(约****字); (十一)国家或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使用截图,需体现本企业产品已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 (十二)有资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码验证的审计报告(无码报告视为无效); (十三)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 以上材料按顺序统一用A*纸打印(复印)装订成册(要有材料目录和页码)。企业提供的纸质材料各页面加盖企业公章,并在装订成册的材料上加盖骑缝章。 四、申报工作要求 (一)各镇(街)要切实把培育发展农业龙头企业作为推动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的重要工作来抓,大力组织发动有关涉农企业申报。 (二)申报企业要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虚假、伪造行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附件:肇庆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开展****年肇庆市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docx 肇庆市高要区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联系人:梁源光、陈少敏,电话:*******,电子邮箱:******)如有附件或图片请到网址中下载或查看https://***.******.***.cn/xwzx/gggs/content/post_*******.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