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口腔科普通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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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HPZB-****-***二、项目名称: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口腔科普通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三次)三、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合******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智南路**号璞丽创新广场***室(原科大创新X-*-*块地科大创新CX-*厂房)成交金额:贰拾万零伍仟元整(¥******.**元)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正畸支抗钉、超硬石膏、吸锤管等;品牌:康力、华威、三联等;规格型号:五代(PTC*assica*)、*kg、XG-*等;数量:**支、**袋、**支等;单价:***.**元/支、**.**元/袋、*.**元/支等。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收取。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裕安区恒生阳光城**栋A座***室,联系电话:****-*******。*、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 称: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地 址:六安市皋城西路**号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合普******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恒生阳光城**栋A座***室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郭工电  话:****-***********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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