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十三省(区、兵团)药品联盟采购公告(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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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根据十三省(区、兵团)药品联盟采购工作安排,现就新过评药品信息维护、信息变更维护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信息维护范围(一)新过评药品信息申报属于采购品种目录范围,并于****年*月**日至****年*月**日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含新注册视同过评的药品),可参与本次新过评信息申报,其他要求同****年*月**日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发布的《十四省(区、兵团)药品联盟采购公告(二)》。(二)信息变更维护申报原申报企业通过审核后,且于*月**日前完成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发生变更的,需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扫描盖章件,邮件名称为“十四省联盟集采+企业名称+申投诉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完成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并按规定维护申报的,可按规则参与本次集采报价;未按时申报及*月**日后完成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的,取消本次集采参与资格。(三)约定采购量完成信息申报的药品新过评企业和按要求完成信息变更维护的企业,可以按规则参与本次集采报价,不再组织医药机构报量。此类企业无分配采购量,可按规则参与待分配采购量分配。二、材料提交(一)新过评企业信息申报。各生产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医药采购系统”进入河南省医药采购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登录,点击“药品招标--带量招标采购--十三省(区、兵团)药品联盟采购”模块,进行报名材料递交操作。申报材料要求如下:(*)企业资质材料① 《企业营业执照》;② 国内药品生产企业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进口药品总代理企业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③ 进口药品生产企业的《委托授权书》(仅进口药品总代理提供);④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⑤ 《药品申报企业承诺函》(附件*);⑥ 《企业关系申报表》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版(附件*);⑦ 其他相关文件材料。(*)产品资质材料① 药品批准文号批件(药品批准文号批件证件名称为《药品注册批件》或者《药品再注册批件》,若有《药品注册补充申请批件》,请同时上传,以确保产品资质与实际情况相符;港、澳、台地区应提交《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应提交《进口药品注册证》);② 《供应品种清单》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版(见附件*);③ 《企业申报产品摸底调查表》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版(见附件*);④ 药品符合“申报品种资格”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二)信息变更维护申报。各相关生产企业将相关材料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hnsybjjgzczmz@***.com。三、时间安排(一)新过评企业申报时间安排未注册企业申请账号时间:*月**日前。办理CA数字证书时间:*月**日前。企业提交报名材料时间:*月**日前。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及未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资料的,不得参与本次集中带量采购。(二)信息变更维护申报时间:*月**日前。QQ工作群号:*********附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盟采购承诺函*.企业关系申报表*.供应品种清单*.企业申报产品摸底调查表十三省(区、兵团)联盟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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