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重庆药品交易所关于启动2023年限价挂网药品价格定期调整工作的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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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医药企业: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药品交易采购机制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号)及《重庆市药品交易采购挂网工作细则(试行)》要求,重庆药品交易所(以下简称“药交所”)拟于近期启动****年限价挂网药品价格定期调整工作,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请相关会员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一、定期调整范围 截至****年*月**日在药交所平台挂网的且符合《重庆市药品交易采购挂网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限价挂网药品。 二、药品资质变更 各有关企业请尽快登录药交网核查药品资质信息,确保挂网分组、注册批件、进口代理协议等资质信息准确有效。如需变更挂网分组,企业须在****年*月**日内提交有效的挂网分组资料,*月*日至定期调整结束不再受理企业挂网分组变更申请。 制剂规格批文变更操作路径:【药品管理】—【制剂批文列表】—点击“变更”按钮—维护批文信息—点击“发起流程”按钮。 产品信息变更操作路径:【药品管理】—【药品管理列表】—点击“变更”按钮—维护药品资质—点击“发起流程”按钮。 三、国家医保标准编码维护 拟报价企业须在药交所平台维护有效的国家医保局公布的药品标准编码,药品规格和包装信息须与国家医保标准编码对应的规格和包装信息完全一致,否则不予挂网。 变更操作路径:【药品管理】—【国家医保标准编码维护管理】—点击“变更”按钮—维护编码信息—点击“提交”按钮。 四、注意事项 (一)为提高定期调整工作效率, *月新增挂网药品随同定期调整一并公示,企业须在****年*月*日前递交申报资料(含恢复挂网申请),后续企业提交的新增挂网、恢复挂网的药品自****年**月起可参加月度报价。 (二)定期调整和*月新增挂网药品报价开通时间及公示时间另行通知,请注意关注药交网后续公告通知。 重庆药品交易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