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江苏辉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珍珠棉生产新建项目(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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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建设单位江******项目名称年产****吨珍珠棉生产新建项目建设地点镇江市丹徒区新城韦家巷***号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南******项目概况项目租赁厂房,不新增用地,购置发泡机、复合机、压花机、造粒机等设备,建设*条珍珠棉生产线和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建成后可年产****吨珍珠棉。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水: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丹徒污水处理厂处理,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三级排放限值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B级排放限值。(*)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处理效率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发泡、挤出、边角料回收等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米高排气筒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表*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表*排放限值。(*)噪声: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治理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限值。项目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要求。(*)固废: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包装等固体废物应依法依规进行综合利用和处置,贮存、转移、处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的相关要求。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厂内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审批联系人:行政服务处固话:****-********通讯地址:镇江市冠城路*号,镇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公示时间(*个工作日)****年*月**日—****年*月**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