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保山保山市人民医院食堂部分区域、烘干房增加地楼改造工程及东院区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安装采购项目(二标段)必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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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安装采购项目,因申请人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导致实质性响应不足三家,未达到比选要求,特发布二次公告。 保山市人民医院食堂部分区域、烘干房增加地楼改造工程及东院区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安装采购项目(二标段: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安装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申请人应在******(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美食文化城*栋**B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RYZB(CG)****-** *.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食堂部分区域、烘干房增加地楼改造工程及东院区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安装采购项目(二标段: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安装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院内比选 *.预算金额:¥******.**元。 *.采购内容: *.*采购清单: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位安装位置*组合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套*-*号住院楼、门诊楼、医技楼、后勤综合楼各楼层配电柜*RVVP-***.*屏蔽通讯线****米*-*号住院楼、门诊楼、医技楼、后勤综合楼各楼层配电柜*电气火灾监控主机*台*号住院楼消防控制室*.*采购内容:完成二标段所采购货物的交货、安装、调试、培训等相关事项,部分区域安装时需带电作业。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个标段,必须整体投标,不得拆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所采购产品的交付、安装、调试等工作,并通过验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质保期(或缺陷责任期):≥*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要求; *.*交货地点(或建设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 *.*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标段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标段的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申请人在比选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其议价申请将被拒绝。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三个工作日),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美食文化城*栋**B号)。 *.方式:申请人须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进行信息登记确认后获取比选文件,相关资料须注明联系方式以便于在比选公告或比选文件有变更时书面通知各申请人。如申请人未按公告内容、时限要求提供材料的,相关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东城区科教后勤楼***室(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注:各申请人比选现场无需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比选响应文件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比选现场用U盘或微信方式提交。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东城区科教后勤楼***室(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比选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比选保证金。 *.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保山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申请人在参加比选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比选公告全部内容。比选公告或比选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并以成交金额为计算费用基数,按照以下计费规则计算后收取; (*)**万元≤成交金额<**万元的代理服务费:成交金额×*.*%×**%; (*)成交金额**万元以下的按****元收取; 注: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除上述费用外,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 监督电话:审计科电话:****-*******;纪检监察室:****-*******。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保山市人民医院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美食文化城*栋**B号 联系人:习先生 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习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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