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萧县污水处理厂生产用主要化学药剂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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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XXQT******* 二、项目名称:萧县污水处理厂生产用主要化学药剂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郑****** 供应商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号A时代广场****号 中标金额:***.*万元 供应商评审得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除磷药剂(聚合氯化铝);碳源(醋酸钠)品牌(如有):万源青、万源青规格型号:WYQ-JL、WYQ-CSN数量:****吨、***吨单价:***元、****元五、评审专家名单:丁旭(组长)、杨怡、赵敏、戚卫锋、李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代理协议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萧县海润凤鸣苑,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萧县城市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萧县污水处理厂  地 址: 萧县污水处理厂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萧县海润凤鸣苑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主任、王工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中标供应商资料 *.中标结果公告办理流程公开累计提交时间:*天*小时**分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提交备案提交人:******办理意见:请审核提交时间:****-**-** **:**:**提交用时:*天*小时**分服务平台审核办理意见:同意办理时间:****-**-** **:**:**办理用时:*天*小时*分服务平台审核办理意见:办理时间:****-**-** **:**:**办理用时:*天*小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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