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沅水洪江市段河道清障及生态整治工程劳务及销售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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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水洪江市段河道清障及生态整治工程劳务及销售
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受湖南******的委托,对沅水洪江市段河道清障及生态整治工程劳务及销售进行公开招标,于****年*月**日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
现对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修改: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中商务部分的银行存款证明项: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商务部分(**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或各成员财务状况(**分)银行存款证明(**分)银行存款证明>****万元,得**分;****万元≤银行存款证明≤****万元,得*分;银行存款证明<****万元,得*分。注明: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天内(任意一天的)的银行存款证明(须显示存款余额),必须银行盖章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现更正为: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商务部分(**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或各成员财务状况(**分)银行存款证明(**分)银行存款证明>****万元,得**分;****万元≤银行存款证明≤****万元,得*分;银行存款证明<****万元,得*分。注明:获取招标文件起始时间*天内(任意一天的)的银行存款证明(须显示存款余额),必须银行盖章和加盖投标人公章。二、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投标单位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并自行下载相关资料。原招标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次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单位及时关注相关公告。
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南******
地 址: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市黔城镇芙蓉东路
联 系人:刘先生
电 话:*** **** ****
名 称:******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应民路澳海公园*号**栋***、***号
联 系人:郑女士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