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绍兴供电公司绍兴诸暨江龙110kV输变电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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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文件链接*************绍兴诸暨江龙***kV输变电工程诸暨市店口镇鲁戈************项目总投资****万元,新建江龙 ***kV变电站工程,新建双桥~江龙***kV线路工程(含红联~江龙***kV线路),红联***kV变电站***kV 间隔扩建工程和双桥***kV变电站***kV间隔扩建工程。/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一、变电站工程 (*)变电站施工期注意选择适宜的施工季节,尽量避免在雨天施工,并准备一定数量的遮盖物,遇突发雨天、大风天气时遮盖挖填土的作业面。 (*)土方工程应集中作业,缩短作业时间,可回填的松散土要及时回填压实。雨天前应及时采取碾压等措施,减少作业面松散土量。 (*)应严格控制施工占地,临时施工机械设备和设施、材料场均布置在变电站站场区征地红线范围内,从而减少工程建设对站址区域地表的扰动影响。 (*)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站内进行地面硬化以及草植砖的铺设,防止水土流失。 二、输电线路工程 (*)结合最新勘探资料,选择占地相对较小的塔基基础和杆塔形式。 (*)本项目架空线路沿市政道路敷设,塔基施工时,基础开挖时选用影响较小开挖方式,减少塔基开挖对路面和绿化带内植被的破坏,并及时对施工开挖面及临时材料堆场处进行平整,并恢复其原有样貌。 (*)线路架设时,牵张场应选择地势平坦的未利用地进行布置,避免对沿线植被产生破坏;施工结束后,占地区应按照原有土地利用类型进行恢复。 (*)本项目新建电缆沟长度较短,电缆沟开挖量较小,产生的土石方及时回填严实,多余土石方在周围进行平整,施工结束后对周围进行植被恢复。 (*)施工便道尽量利用现有道路,减少施工临时占地。详见环评附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联系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传真:********通讯地址:诸暨市暨阳街道暨东路**号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附:绍兴诸暨江龙***kV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