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泗县基层公务出行新能源汽车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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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基层公务出行新能源汽车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二次)入围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SXCG******* 二、项目名称:泗县基层公务出行新能源汽车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成交(中标)折扣率******合肥市高新区黄山路***号时代数码港******%******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号云之谷财创中心A座****室**%******安徽省合肥市经济开发区紫蓬路****号**%[if !supportLists]四、[endif]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泗县基层公务出行新能源汽车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二次)服务范围:泗县及其所辖各级单位(包括乡镇、街道办等);各 执法执勤单位;需要开展一线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城管、农业综合执法等单位)。等可以共享使用本次征集结果。服务要求:泗县基层公务出行新能源汽车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二次),为泗县相关单位提供公务用车租赁服务,由各使用单位与中标方签订租赁服务合同。征集人不承诺任何数量的车辆租赁业务,本次征集服务单位*家服务时间:***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朱云飞(组长)、许辉、周根善、骆宏云、杨晓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招标文件约定;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山东省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新城发展大厦B座*楼北,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泗县财政局采购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泗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泗县大数据中心二层  联系方式: 李主任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山东省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新城发展大厦B座*楼北 联系方式: 苏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苏工 电 话:苏工 ***********十、附件 *.征集文件 *.入围结果公告 *.中标供应商公示材料办理流程公开累计提交时间:*天*小时**分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提交申请提交人:******办理意见:请审核提交时间:****-**-** **:**:**提交用时:*天*小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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