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顺义【区人力社保局】关于向社会公布2024年第一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公告(中晟宏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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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北京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办法》,北京市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将以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向社会进行公布。  中晟宏业(北京)******拖欠工资一案  单位基本信息:中晟宏业(北京)******,法定代表人:王丹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HYDB*F,住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号*号楼**层*单元****室-DXF***。  主要违法事实:****年*月*日,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张小冬投诉,反映中晟宏业(北京)******拖欠张小冬、王继雷等*名工人工资******元。调查过程中,双方均认可实际拖欠*人工资******元。本行政机关于****年**月**日向该单位送达《北京市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京顺人社综执责字﹝****﹞***号),要求该单位于****年**月**日前支付张小冬、王继雷等*名工人工资******元。逾期该单位未按责令要求进行整改,也未报送书面整改材料,造成上述人员工资无故拖欠。中晟宏业(北京)******构成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行为。  处理情况:依据关于印发《北京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将中晟宏业(北京)******的行为列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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