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2024年3月22日拟对输变电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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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拟对输变电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发布日期:****-**-**来源:核管处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常州常睿锂电池厂房建设项目***kV业扩配套工程 新北区 江苏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本项目新建*回***kV线路,线路总长度约*.***km,其中新建单回架空线路约*.***km,电缆线路约*.*km,包括:新建单回电缆长度约*.**km,利用现状管沟(市政预留,无其他输电线路)敷设电缆一回长度约*.**km。 (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V/m、工频磁感应强度***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架空输电线路经过耕地、园地等场所时工频电场强度须满足**kV/m的要求。 (二)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相应要求。 (三)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理;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沉淀池、材料堆场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联系电话及传真:****-********通讯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号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