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霍邱县存量建筑垃圾消纳场现场处置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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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存量建筑垃圾消纳场现场处置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霍邱县存量建筑垃圾消纳场现场处置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霍邱县存量建筑垃圾消纳场现场处置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联合体牵头方:安徽******
            联合体成员方:苏州******
供应商地址:联合体牵头方:肥东县古城镇古城社区古城大街**号
            联合体成员方: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桥路***号
中标金额:壹仟伍佰壹拾叁万贰仟零贰元整(小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霍邱县存量建筑垃圾消纳场现场处置项目
服务范围:建筑装修垃圾临时消纳场位于城区北环路尽头南侧,总占地面积约**亩。城区建筑装修垃圾运送到此处堆填处理,据统计已堆填建筑装修垃圾约 **万吨,成分较为复杂。现拟对该消纳场的存量建筑垃圾进行综合处理,以彻底解决临时建筑垃圾填埋场突出环境问题,恢复场地生态,存量垃圾约**万吨,新增垃圾约*.*万吨,合计**.*万吨。
服务要求:在实现清洁生产的前提下对存量及新增建筑装修垃圾进行处置,筛分车间采用全密闭式处理,同时配套除尘降噪设施,并对处置后的可利用产物进行清运。
服务时间:需于****年*月**日前完成存量建筑垃圾处理。
服务标准:供应商应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环保措施落实到位,项目区域内垃圾需清运完毕,二次污染防控合格。需于****年*月**日前完成存量建筑垃圾处理,采购人须在中标供应商提请验收申请*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工作,验收方式和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五、评审专家名单:陈少明、李层林、刘庆梅、闫芳、李成亮、贾庆华、陈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暂行办法》(财库〔****〕*号)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用,代理服务费用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规定,收费金额为******.**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五楼,联系电话:****-*******。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霍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霍邱县城关镇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地址:霍邱县城关镇新中医院南***米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