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林芝林芝市电子政务外网网络租赁服务项目(2024)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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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号令)的规定,现林芝市电子政务外网网络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如下: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采购人:林芝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采购项目名称:林芝市电子政务外网网络租赁服务项目(****)*、采购内容:林芝市电子政务外网线路租赁二、采购预算本项目****年预算总金额********.**元三、拟采购服务的说明截至****年底林芝市政务外网全市共接入单位***家和*条汇聚点,其中:市级**M电路**条、***M电路*条、***M电路*条,县乡级**M电路***条,***M汇聚点电路*条,托管设备占用空间**U。四、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若更换其他运营商,需要重新进行链路接入。IP地址更换,涉及底层配置优化重构,工期长,工作量大,会导致业务系统中断,且电子政务外网专线为电子政务提供链路保障,属于具有特殊需求的公共服务。五、专家论证意见论证专家:*、徐勇,自治区人大高工*、聂延江,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主任*、黄飞虎,自治区地勘局 高工*、唐广元,自治区农科院 高工*、肖伟,西藏大学副教授专家*:林芝市电子政务外网线路租赁项目,自建设以来******一直由该单位负责链路的运维保障工作。考虑到该项目延续性的要求,避免重复建设和减少投资和成本及资源浪费,结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第一项相关要求,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家*:考虑到林芝市、县、乡三级电子政务外网现有基础网络、设备及相应配置******建设管理运维,且相关业务不可中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按照《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藏财采办【****】*号)第一条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解释,林芝市电子政务外网线路租赁服务项目属于公共服务项目,属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配套服务,承载的业务不可中断,其底层IP链路资源配置设计原始代码开发,具有唯一性,按照《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藏财采办【****】*号)第一条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家*:林芝市电子政务外网网络租赁和运维服务******负责提供相关服务。且提供的相关服务满足使用单位要求,未出现相关安全事故。若更换其他电信运营商,需要重新进行链路接入,IP地址更换,工期长,工作量大,建设期间业务会出现暂停现象,影响系统正常运行,为了避免重复建设,减少投资和成本,避免造成资源浪费,因此本项目只能从原供应商处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第一项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该项目自从****年启动实施以来,都******林芝分公司实施。电子政务外网专线为电子政务提供链路保障,属于具有特殊要求的公共服务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解释,本项目属于具有特殊要求的公共服务项目,因此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鉴于此,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六、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供应商:************供应商地址:林芝市巴宜区白玛岗路与滨河路交汇处七、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八、公布媒介本公告在《西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有异议,请于公告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九、联系方式采购人:林芝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人:李科长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白玛岗路财政监管部门:西藏自治区林芝市财政局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林芝市巴宜区八一大街**号采购代理机构:西藏******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永久片区二桥南路*号雅江小区**幢*单元***室十、附件(专家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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