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宿州市城市管理局机关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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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城市管理局机关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FHSZCG*******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城市管理局机关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宿******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怀远路农机校宿舍
中标(成交)金额:*****.**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宿州市城市管理局机关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宿州市城市管理局机关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内容为市城管局机关大楼内的公共区、部分办公室及卫生间的保洁服务。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 日历天。每年服务期末,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服务资格。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埇桥区淮河西路北侧馨云路与拂晓大道之间光彩城大市场D地块**#楼****室,联系人:闫工,联系方式: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 宿州市埇桥区宿蒙路***号
联系方式: 梁主任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
地 址: 宿州市埇桥区淮河西路北侧馨云路与拂晓大道之间光彩城大市场D地块**#楼****室
联系方式: 闫工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闫工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