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4年3月2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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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备注*宏高世华水泥填充料生产项目新罗区白沙镇捷步路*号福建省******龙******项目位于新罗区白沙镇捷步路*号,租赁空置厂房作为建设用地,以炉渣、粉煤灰、矿渣、磷石膏、污泥、脱硫石膏、煤矸石等(不含危险废物)为主要原辅材料,建设水泥填充料生产线,年产水泥填充料**万吨;生产工序包括:下料、筛分、破碎、混合。*.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污泥贮存区应采取防渗措施,渗滤液回用于生产;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 *.项目涉及的物料均应采取棚盖、围挡等措施,不得露天随意堆放;破碎、筛分、混合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其他产尘点配套建设相应的除尘、抑尘设施,确保颗粒物达标排放;污泥储存采用封闭厂房,喷洒除臭剂抑制产生的恶臭。 *.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封闭隔声、降噪等措施。*.废机油回用于厂区生产机械设备润滑;收尘灰、废弃布袋等按一般工业固废进行贮存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配备环保管理人员,建立环保管理制度,落实《龙岩市一般工业固废接收利用企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相关要求。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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