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绍兴供电公司绍兴诸暨杨雁110kV输变电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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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文件链接*************绍兴诸暨杨雁***kV输变电工程诸暨市店口************项目总投资*****万元,杨雁***kV变电站新建工程、白塔~杨雁***kV线路工程、白塔***kV变电站***kV间隔扩建工程。/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噪声防治措施 (*)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并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管理。 (*)在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为避免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对环境造成影响,在工程施工前应作好施工机构及施工人员的环保培训。 施工废污水防治措施 (*)新建杨雁***kV变电站施工前修建临时化粪池,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运。 施工扬尘治理措施 (*)施工时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临时围栏进行遮挡,合理控制施工作业面积。详见环评附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联系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传真:********通讯地址:诸暨市暨阳街道暨东路**号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附:公示绍兴诸暨杨雁***kV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