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关于2024年企业外出招聘一次性劳务补助拟发放情况的公示(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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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鼓励招工引才十条工作措施的通知》(泉人社〔****〕**号),对参加由市、县两级政府部门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企业赴省外、市外省内其他地区招聘活动的,分别给予每家企业****元、****元的一次性劳务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多补助*次)。现有泉州******、永******等两家企业申请外出参加招聘活动一次性劳务补助,经审核,符合一次性劳务补助条件,拟给予每家企业一次性劳务补助(省外)各****元,共计*****元(详见附件)。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县人社局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按资金拨付程序发放资金至企业账户。公示电话:****-********(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春县就业和人才人事服务中心)来信地址:永春县桃城镇城东街**号县就业和人才人事服务中心(邮编******)附件:****年企业外出招聘一次性劳务补助拟发放情况汇总表(第一批)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查不到的内容图片请点击网址查看http://***.******.***.cn/zwgk/tzgg/******/t********_*******.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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